背景: 一位20多岁上海女子在北京西路以手机丢在水果摊为由,要求一对摆水果摊的外地夫妇赔偿,后找来两名男子暴打了摆水果摊的外地夫妇20多分钟,还逼迫两人当街下跪。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,许多网友表示对此非常愤慨。
在城市中,屡屡出现如此另类的“风景”――在相对的强势者与弱者之间发生的利益纠纷中,前者无礼蛮横,强行逼迫弱者屈下尊严的膝盖。此类消息一出,往往会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。这次自然也不例外。在网上,对新闻中“上海女子”的谩骂口水,对小贩夫妇的同情之声,交织在一起,如潮水一般。显然,这些社会反应都是正常的,“欺凌弱者”一贯为大众所不齿,同情弱者向来是人们的本能。
在很多人看来,“上海女子”与“外地小贩”相比,“上海女子”是当然的强势者,而正是她的“仗势欺人”,让小贩夫妇感到了恐惧,从而被动地当街下跪。然而,笔者却不这么看。
“上海女子”的强势与蛮横,或者会让小贩夫妇感到无奈和无力抗拒,但真正让其屈下尊严之膝的,是可以感知到的自身生存风险――自己怎么能斗得过“有钱有势”的上海本地人呢,昂贵的手机赔偿费又如何能赔偿得起?面对从天而降的巨大“索赔”和人身安全威胁,感觉无力承担,小贩夫妇就下意识地试图用“下跪”这种屈辱的方式,来“缓解”强势者的“愤怒”、去“消解”巨大经济支出和人身伤害所有可能引发的生存风险。
毫无疑问,在突发事件中相遇的强势者与弱者,弱者根本就没有与强者平等对话谈判的基础,因而在诱导和威逼之下,很多弱势者大都做出这样一种屈辱的选择:用舍弃自尊和人格来“冲抵”可以预见的生存风险。在我看来,这是屡屡出现弱势者“下跪”事件的重要原因。
对生存风险的恐惧与忧虑,导致了弱者人格尊严上的懦弱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保障弱者的尊严与权利,不能单纯指望强势者的道德自律,也不能期待于舆论的道义支援;重要的是,尽快建立某种公平制度或者规则,来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中“强弱纠纷”问题――强势者“蛮横”的,制度会确保弱者的基本权利不受损害;弱者“过错”的,制度会适时跟进最大限度地消除弱者因此而来的生存风险。正如有学者所言,在生存权不受威胁的前提下,人们一般不会折辱自己的人格。
弱势个体生存权的思考【愤怒中】
类别:所见所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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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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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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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扯九道
@ 2007-06-28 23:16:46 评论
强肉弱食本是自然界的生存本能,人类社会也是如此。
作者回复:恩,很现实的,也很残酷~
痛并快乐着
@ 2007-06-24 16:56:40 评论
其实,我们在很多地方,很多时候不知不觉中遭人强奸着!强肉弱食是自然规律.
作者回复:自然规律不应该也不能为社会生活立法!作为文明社会的成员,强者应该为弱者追求真正的平等创设条件;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,任何公民的基本权利都不因经济状况,出身地域或受教育程度而有所差别。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法则,才是一个文明进步社会的良心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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